第B1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7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Y)与考核年度考核指标最终对应得分X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

  ■

  注:①营业收入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营业收入。

  ②新开门店数包含直营店、加盟店和专柜等,须签订特许专卖合同,在公司ERP系统开设报单账户并形成交易流水记录。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个人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和《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在公司业绩考核基础上,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归属批次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

  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对应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情况下:

  员工持股计划各归属批次对应的股票出售后,公司按照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持有人所持份额,并按照出资金额与员工持股计划净值孰低值的原则返还出资,若存在多余收益则交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分配。

  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

  员工持股计划各归属批次对应的股票出售后,公司结合各批次归属比例、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比、持有人个人绩效归属比例,分配收益给到持有人。如员工持股计划盈利,则各批次持有人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各批次归属比例+各批次可归属收益×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比×持有人个人绩效归属比例。如员工持股计划亏损,则由持有人按照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摊。

  如持有人出现被取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情形,则参照本计划第七章约定实行权益分配。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架构

  1、本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

  2、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和提案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受益权。

  6、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项。

  二、持有人会议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在认购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由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组成,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6)授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

  半数及以上持有人向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提议和相关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后3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2)会议事由和议案;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4、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3)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主持人、会议记录人、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②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持有份额总数及占全体持有人所持有份额总数的比例;

  ③对每一提案的表决结果;

  ④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8)为充分体现便利及效率,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通讯、书面等方式进行,以通讯、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的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保障持有人的充分知情权和表决权。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三、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为:

  (1)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①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为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天截止。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份额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应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2)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①持有人会议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结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持有人每1元出资为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对单个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1票表决权。

  ②持有人会议推选两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

  (3)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4、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6)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持有人会议亦有权作出决议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5、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6、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若有);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7、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话、传真或专人送出等方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管理委员会。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的说明。

  8、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对每一事项明确同意、反对的意见,或明确如未做具体指示,代理人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其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和提案权,仅保留分红权、投资受益权;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计划及《管理办法》的规定;

  (3)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4)保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6)按名下实际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归属条件、股票抛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归属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项,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咨询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第七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自筹资金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而享有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上市公司的固有财产,上市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对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之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则另有规定,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之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

  5、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

  6、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的,取消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管理委员会对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进行处理:

  (1)持有人申请退出员工持股计划的;

  (2)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3)持有人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4)持有人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或下属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5)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或其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6)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持有人有损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的。

  管理委员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清算,其余收益(如有)按照管理委员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2)将该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

  (3)归属于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

  (4)归属于公司。

  7、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的,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1)职务变更: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

  (2)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因工作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

  (3)退休: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

  (4)死亡: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不展期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八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若因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公司董事会自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调整或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第九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8月将标的股票3,724,200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约定的比例归属标的股票权益。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披露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0.74元/股为参考,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575.34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各归属批次期限内,按每次权益归属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3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

  1、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褚浚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桂芬为董事、褚建庚为董事、褚剑先生为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桂芬家族(徐桂芬、褚建庚、褚浚、褚剑)为一致行动人,范旭明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曾细华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述人员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上述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考虑到上述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高管的参与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上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5、除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外,公司目前无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公司未来若持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保持独立管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7、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相冲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04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褚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范旭明、曾细华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范旭明、曾细华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董事会成员范旭明、曾细华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褚浚、褚剑、徐桂芬、褚建庚、范旭明、曾细华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3年7月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褚浚、褚剑、徐桂芬、褚建庚、范旭明、曾细华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项,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咨询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褚浚、褚剑、徐桂芬、褚建庚、范旭明、曾细华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041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菊保先生召集并主持,总经理褚浚先生,副总经理褚剑先生、范旭明先生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曾细华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经核实员工持股计划名单,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04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上煌”、“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熊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熊涛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煌上煌

  股票代码:002695

  法定代表人:褚浚

  董事会秘书:曾细华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

  邮政编码:330052

  电话:0791—85985546

  传真:0791—85985546

  公司网址:www.hsh.com.cn

  电子邮箱:hshspb@163.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报告书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登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熊涛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熊涛:男,汉族,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发酵工程学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博士学历,南昌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食品学科特区食品发酵工程方向负责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工程、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兼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果蔬汁分会副会长,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第四届技术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学会食物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食品学院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微生物学会科技开发与咨询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益生菌分会理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食品分会理事,江西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文核心期刊《饮料工业》《中国酿造》杂志编委,江西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对并且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7月11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

  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

  收件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公司邮政编码:330052

  电话:0791—85985546

  传真:0791—8598554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熊涛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04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7月14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四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细华、万明琪

  联系电话:0791—85985546    传 真:0791—85985546

  邮编:330052                邮箱:hshspb@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5,投票简称:煌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