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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28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股权划转的公告》(临2023-030号)。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股权划转的公告》(临2023-030号)。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划转股权和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股权划转的公告》(临2023-030号)。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31号)。

  5、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3-032号)。

  6、审议通过《关于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33号)。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牟伟、高健、谭恩荣、李永进、周涛、黄东辉、袁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旭修、真虹、范黎波、汪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20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5、7、8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4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1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牟伟,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日照市岚山区委副书记,岚山区政府区长。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健,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谭恩荣,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日照港碧波服务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日照港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岚山装卸分公司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本公司董事。

  李永进,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港集团副总工程师、规划建设处处长,烟台港基建办公室副主任、西港建设管理部副指挥;烟台港集团副总工程师,海外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周涛,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硕士,教授级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会主席、经理;日照港集团办公室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岚山装卸分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黄东辉,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工程建设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工程建设部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袁勇,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东能源集团营销贸易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负责人。现任山东能源集团营销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旭修,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士,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曾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现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党委书记、总裁;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真虹,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交通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任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黎波,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教授(二级)、经济学博士。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分党委副书记。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汪平,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师、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说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本公告已特别说明外,无兼职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集发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股权划转(以下统称“本次划转”)。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划转股权和资产的议案》。本次划转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集发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集装箱堆放、集装箱修箱清洗服务、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凭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集装箱码头建设;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运输);停车场经营;信息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非金融IC卡销售服务;无船承运人业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划转的具体内容

  (一)标的

  1.公司向集发公司划转资产、股权

  公司拟以2023年7月1日为交割日,按照账面净值,将本部及所属第一港务分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第三港务分公司、动力分公司部分资产向集发公司划转增资,其中33.5亿元计入集发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集发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5亿元变更为50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以2023年7月1日为交割日,按照账面净值,将持有的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49%股权、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45%股权、日照港岚北港务有限公司40%股权、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30%股权、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29%股权、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4%股权、日照中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9.43%股权、枣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3.10%股权划转至集发公司。

  2.集发公司向公司划转资产、股权

  集发公司拟以2023年7月31日为交割日,按照账面净值,将持有的部分资产和日照港集发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划转至公司。

  (二)标的情况

  1.公司向集发公司划转的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值)

  单位:亿元

  ■

  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实际实施为准。

  2.公司向集发公司划转的股权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日照中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尚未正式开展运营。

  3.集发公司向公司划转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发公司向公司划转资产净值为2.35亿元,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实际实施为准。

  4.集发公司向公司划转的股权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划转工作安排

  1.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集发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2.交割日

  公司向集发公司划转资产增资及划转股权交割日为2023年7月1日,集发公司向公司划转资产及股权交割日为2023年7月31日。

  3.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中,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采取成建制划转方式进行人员调整,相关员工与新主体建立劳动关系。

  4.机构变动

  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所属分公司予以注销;成立分公司,承接集发公司向公司划入的资产;集发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内部机构。

  5.债权债务安排

  本次划转中资产划转,涉及的合同、协议等,将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办理相关主体变更手续;部分专属或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的合同、协议,将由相关主体根据协议继续履行;其他特殊情况,由相关主体与相对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理。

  6.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7.授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划转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税务、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划转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三、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进一步整合了公司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本次划转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收购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烟台港股份”)持有的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烟台外代”)53%股权和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仁海货运”)51%股权、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龙口港”)持有的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远海船代”)49%股权和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海纳仓储”)51%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莱州港”)持有的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远昌船代”)100%股权、烟台港集团蓬莱港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蓬莱港”)持有的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蓬莱外代”)49%股权、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日照港融”)持有的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保税物流中心”)89.58%股权以及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日照港集团”)部分资产(本公告统称“本次交易”)。

  ● 本次签署的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估报告经国资有权单位备案后,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并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收购烟台外代53%股权、仁海货运51%股权、远海船代49%股权、海纳仓储51%股权、远昌船代100%股权、蓬莱外代49%股权、保税物流中心89.58%股权以及日照港集团部分资产(本公告统称“交易标的”)。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烟台港股份、龙口港、莱州港、蓬莱港系山东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烟台港集团”)下属企业,日照港融系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烟台港股份、龙口港、莱州港、蓬莱港、日照港融、日照港集团(本公告统称“交易对方”)构成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996530718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6亿元

  股权结构:烟台港集团持有烟台港股份67.56%股权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货物加工、中转、代理、疏运、销售;船舶港口服务(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进出口货物的保税仓储;房地产租赁经营;水电暖供应及安装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普通货运、化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烟台港股份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1694245467

  成立时间:2005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1899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18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方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67万元

  股权结构:烟台港股份持有龙口港100%股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船舶租赁;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无船承运业务【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交通设施维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修理【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龙口港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C0JER53

  成立时间:1991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海滨路1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海滨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195.61万元

  股权结构:烟台港集团持有莱州港60%股权

  经营范围:

  建设经营石油液体、化工品专用码头和原盐专用码头及原盐装运业务;散货、件货及杂货的装卸、储存、中转业务;港作机械、船舶服务及客/车滚装代理业务(危险品运输除外);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限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限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船舶港口服务(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船员接送、船舶污染物接收);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附证事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以上经营凭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莱州港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烟台港集团蓬莱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4165205565B

  成立时间:1995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299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2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股权结构:烟台港股份持有蓬莱港93%股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口岸外轮供应;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蓬莱港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79736053Y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南路489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南路489号

  法定代表人:秦空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亿元

  股权结构:日照港集团持有日照港融100%股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日照港融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8357011L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主要办公室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江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股权结构:山东省港口集团持有日照港集团100%股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船舶引航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班轮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口岸外轮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日照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9号益通大厦7楼

  成立日期:1993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股权结构:烟台港股份、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中国外代”)持股比例分别为53%、47%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港口理货;打捞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5号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股权结构:烟台港股份、烟台市弘昊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0%、20%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限在港区集装箱场站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等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装卸、货物(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含运输);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路

  成立日期:2000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股权结构:龙口港、中国外代持股比例分别为49%、51%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办理船舶进出港申报联检;引水、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拆的代理服务及报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沟头路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50万元

  股权结构:龙口港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理货及集装箱场站,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玉米、大豆、小麦、大麦、高粱、矿石(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矿石)、钢材、木材(及其制品)、铝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石油焦、焦炭、化肥、塑料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水泥熟料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铁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涉及行政审批或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特别工业区

  成立日期:2011年5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股权结构:莱州港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报验业务;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日期:1997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

  股权结构:蓬莱港、中国外代持股比例分别为49%、5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蓬莱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品);船舶物资供应;国际及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食品供应;围油栏供应;港口设施、设备租赁维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临沂南路560号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股权结构:日照港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9.58%、10.42%

  经营范围:开展保税物流中心(B型)业务(凭有效验收合格证经营);货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普通货运,道路专用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凭有效备案证书经营);国际、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装饰材料、纺织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金银饰品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依据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企业营销策划;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开展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国家许可项目);餐饮、住宿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日照港集团部分资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

  (二)交易安排

  1.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估报告需要经国资有权单位备案。

  2.交易标的定价、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过渡期安排、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等内容,由正式股权和资产收购协议约定。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物流业务,有利于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港口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远昌船代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纳仓储、仁海货运、保税物流中心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烟台外代、远海船代、蓬莱外代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人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调整公司与财务公司部分金融业务交易限额。

  ● 2023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累计发生贷款不超过2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9,000万元,存款利息不超过1,200万元。

  ●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了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6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调整部分金融业务交易限额。2023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累计发生贷款不超过2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9,000万元,存款利息不超过1,2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控股,持股比例51%,公司持有财务公司股权比例11.37%。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39673234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春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766.24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金融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46.25亿元,净资产为45.1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净利润4.44亿元。(经审计数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根据财务公司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9.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仅限于港口服务类和设备销售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定价原则

  1. 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凡监管机构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得低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类型存款服务设定的利率予以确定。

  2.向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非融资性担保、办理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监管机构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为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三)交易限额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最高授信额度(指非融资性担保、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25亿元(含本数)。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代理业务、协助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四)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披露。

  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相关信息。

  2.财务公司负责保障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如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4.公司向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财务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5.财务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资金和信用状况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2022年12月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废止。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为中国日照,仲裁语言为简体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调整2023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2023年度与山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2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9,000万元;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1,2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在协议中约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七、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调整2023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关联交易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证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八、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3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别:关联方中标本公司工程项目。

  ● 交易金额:人民币40,496.37万元。

  ● 本公告所述交易构成了公司与关联方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公司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发生1项工程招标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35亿元。

  ●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近期,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公司”)通过中标承建了本公司工程项目,金额为40,496.37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港机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837113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尹衍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6日

  住所:日照市黄海一路126号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名称及金额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工程依托现有东区泊位,进行码头和后方堆场流程化改造,工程陆域划分为4个区块,拟建设15条皮带机联通泊位码头和堆场系统、变电所等配套设施。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招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生产效率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是公司生产经营之必需,有助于完善公司基础设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七、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决策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八、合同签署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与港机公司签署相应施工合同。

  九、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3-034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

  至2023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 细填写该名代理人享有的代理权限。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三)登记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rzport@vip.163.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 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7-0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3-029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4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划转股权和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姚如秀、陈磊、李强、石文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财务监督以及公司发展壮大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2023年6月2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袁青、锁旭升、吕佐武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20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5、7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4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及职工代表监事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

  袁青,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监事。

  锁旭升,男,回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集团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日照港集团铁路运输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兼)。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姚如秀,女,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审计部部长;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高级经理。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

  吕佐武,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支部副书记;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总支委员;日照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陈磊,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会计师,曾任日照港集团资产财务部财务管理主管、财务报表兼会计核算管理主管;日照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挂任)、副部长。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李强,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河钢邯钢物流公司副经理;河钢邯钢运输部部长。现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新区物流中心主任。

  石文田,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资金科科长。现任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兼投资办主任。

  说明:上述所有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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