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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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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3-075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6月2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9,5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2023年6月29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6月29日,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占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83%。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6月29日,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复宏汉霖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包含首尾两日)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主合同(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下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3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3年6月28日)起至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汉霖制药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晏子厚先生。汉霖制药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截至本公告日,汉霖制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持有汉霖制药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13,76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74,42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9,344万元;2022年,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5,39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3,207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包含首尾两日)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汉霖制药依据约定应向中信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如该等债务提前到期或债务履行期限依约定延长的,则以该等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约定分期清偿债务的,则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为该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保证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汉霖制药实际经营之需要;鉴于汉霖制药当前的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2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10,777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2023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约占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83%;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310,177万元,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29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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