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5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4,400股调整为104,160股。

  ● 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5.01元/股调整为17.58元/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721,704,9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办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进行调整,数量由74,400股调整为104,160股,价格由25.01元/股调整为17.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29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降级及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4,400股调整为104,16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5.01元/股调整为17.58元/股,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 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721,704,9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3年6月7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回购注销的数量Q= [ (74,400×(1+0.4) ]= 104,160股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四)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回购价格P=(25.01元/股-0.4元/股)/(1+0.4)=17.58元/股。

  三、 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 监事会对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

  五、 独立董事对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5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及股权激励回购及数量调整,对注册资本与股本进行变更如下:公司注册资本由721,704,930元变更为1,010,282,742元,公司股本由721,704,930股变更为1,010,282,742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5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1,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20,500.00万元。

  近日,公司归还1,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归还3,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7,000.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5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7日

  至2023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邮箱:ir@yfdyf.com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签到。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4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议案》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降级或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400股,回购价格为25.01元/股。因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公司以总股本数721,704,930股为基数,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40元,每股转增0.4股。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需对回购注销数量与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回购注销的数量Q=104,160股,调整回购价格P=17.58元/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及股权激励回购及数量调整,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做如下变更:注册资本由721,704,930元变更为1,010,282,742元,公司股本由721,704,930股变更为1,010,282,742股。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审议相关议案,提请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5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6月7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数721,704,930股为基数,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40元,每股转增0.4股。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对回购注销数量与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回购注销的数量Q= [74,400*(1+0.4)]= 104,160股,调整回购价格P=(25.01元/股-0.4元/股)/(1+0.4)=17.58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