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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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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申请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5,750股;

  2、 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0.009%;

  3、 本次回购资金总金额:75,750元;

  4、 本次申请注销人数:18人。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工作。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5,750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93名激励对象1,209,5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月2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

  8、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十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9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88名激励对象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0日过户登记至288名激励对象名下。

  7、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79,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8、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9,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4日过户登记至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下。

  9、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股。

  二、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依据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十三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000股。另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四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股。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上述十七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0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长华、鲁兴佳、李声宏、李燕、郑金星、刘传华、秦勇、王亚蜀、叶鑫、张乐、廖凌、陈子成、彭浩、潘贤国、沈钱、刘日贵和姜苗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74,000股。详细信息可参见2022年8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和2023-026)。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两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股。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两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姜苗、曹靓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其获授总量的100%,其中激励对象曹靓在第一个考核期内尚未离职,故回购注销其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总量的5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需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750股。详细信息可参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综上,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75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公司本次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十八名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75,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公司已向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75,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04号验资报告。

  注销完成后,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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