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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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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有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6人,代表股份66,384,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1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5,459,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27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0,925,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6%。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亦亲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江美珠女士和许龙飞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和郭睿峥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郭金鸿先生、易军生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郭金鸿先生、易军生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秉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方式告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一致推举的董事李有财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有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刘作斌先生、独立董事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李有财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白先生、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独立董事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郭睿峥女士、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董事江美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独立董事张白先生、董事许龙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张白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郭睿峥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作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经公司总经理刘作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龙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公司总经理刘作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慈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经公司总经理刘作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振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许龙飞女士、汤慈全先生、吴振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李有财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龙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刘作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振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才宽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2023年6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方式告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郭金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郭金鸿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详见2023年6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明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组成、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有财先生;

  非独立董事: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江美珠女士、许龙飞女士;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有财先生(主任委员)、刘作斌先生、郭睿峥女士;

  审计委员会:张白先生(主任委员)、郭睿峥女士、郑守光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守光先生(主任委员)、张白先生、许龙飞女士;

  提名委员会:郭睿峥女士(主任委员)、郑守光先生、江美珠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易军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邓秉杰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刘作斌先生

  副总经理:许龙飞女士、汤慈全先生、吴振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

  财务总监:吴振峰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周超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聂才宽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周超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传真:0591-28328898

  电子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五、公司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汤平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汤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924,137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汤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李有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工商联十三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常委,长江商学院EMBA,福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会常务副会长。2005年至2014年历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兼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兼职教授、兼任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李有财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战略性投资及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其主持并参与公司多项专利的研发,是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李有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14.97%的股权。李有财先生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刘作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有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有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作斌,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福州市工商联常委,福州市马尾区政协委员。2005年至2014年历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区域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合志谊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作斌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管理体系构建和业务流程策划;主持管理评审等工作。

  刘作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11.36%的股权。刘作斌先生与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李有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刘作斌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作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江美珠,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厦门大学EMBA。2012年至2014年历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行政主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江美珠女士现持有公司11.20%的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美珠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江美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许龙飞,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许龙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龙飞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许龙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白,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白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6、郑守光,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总审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守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守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郑守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7、郭睿峥,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07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

  郭睿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睿峥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睿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8、郭金鸿,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2016年1月历任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电气研发经理、副总监,2016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电气研发部副总监、智控系统研发部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金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金鸿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金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9、易军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电子研发部总监,2014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中功率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主任工程师、电子技术研发部总监,是公司“一种双向移相全桥软开关电路”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易军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易军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易军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邓秉杰,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2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研发部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精密仪器研发部经理、精密仪器测控设备开发部高级经理、精密仪器产品研发部副总监;2017年7月5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邓秉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秉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邓秉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1、汤慈全,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研发部总监。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产品部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汤慈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慈全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汤慈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吴振峰,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任福建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吴振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振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振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3、周超,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周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超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周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4、聂才宽,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会计师职称。1982年8月至1999年3月任宁化县工业品公司会计负责人,1999年4月至2014年2月任福州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负责人,2014年7月加入公司内审部,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聂才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聂才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聂才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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