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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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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张家港农商银行十九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3,794,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69,649,764股的35.664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38,890,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558 %_;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903,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87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

  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惠、洪赵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于2023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孙伟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孙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聘任吴开先生为公司行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吴开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的议案;

  1、聘任陈金龙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陶怡女士为公司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助理的议案》;

  1、聘任张建文先生为公司行长助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钱向东先生为公司行长助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戚飞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962839

  联系传真:0512-56968022

  电子邮箱:office@zrcbank.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邮政编码:215600

  戚飞燕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内审、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1、聘任朱宇峰先生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陈凯先生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喻志军先生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陶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961859

  联系传真:0512-56968022

  电子邮箱:lucia_tao@sina.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邮政编码:215600

  陶鹰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孙伟、吴开、金时江、裴平、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孙伟为主任委员。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杨相宁、吴敏艳、吴开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杨相宁为主任委员。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吴开、孙伟、金时江、裴平、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开为主任委员。

  (四)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杨相宁、孙伟、金时江、吴开、吴敏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杨相宁为主任委员。

  (五)审计委员会。吴敏艳、裴平、金时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敏艳为主任委员。

  (六)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金时江、吴开、裴平、吴敏艳、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金时江为主任委员。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吴开、杨相宁、戚飞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吴开为主任委员。

  (八)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裴平、孙伟、杨相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委员,裴平为主任委员。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孙伟先生:

  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11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历任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士信用社副主任、顾山信用社主任,江阴农商行顾山支行行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江阴农商行副行长、行长、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行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开先生:

  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江阴市澄江信用社员工,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申港支行行长,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截至目前,吴开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金龙先生:

  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国际贸易结算科办事员,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办事员、总经理助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社区金融部副总经理,塘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港区支行行长,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苏州分行副行长(正职级),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目前,陈金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16,4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怡女士:

  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常熟农商行小额贷款中心员工、主管、技术顾问、团队督导、业务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无锡滨湖兴福村镇银行副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普惠金融总部总裁。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目前,陶怡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怡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先生:

  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塘市支行员工、副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大客户部副总经理、塘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崇川支行行长,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金融总部总裁。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2,0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文先生:

  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出纳会计,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信贷员,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主任助理,本行东莱支行副行长,本行东莱支行行长,本行通州支行、南通支行行长、南通分行行长、本行行长助理、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本行行长助理。

  截至目前,张建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向东先生:

  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鹿苑信用社员工、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资金营运科办事员、张家港农商行资金营运科科长助理、计划信贷科副科长、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锦丰支行行长、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主任,现任本行行长助理、工会主席、金融市场总部代理负责人。

  截至目前,钱向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钱向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戚飞燕女士:

  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日报社社会生活部记者、编辑,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金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塘桥支行副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戚飞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戚飞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宇峰先生:

  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农行张家港支行晨阳办事处柜员,平安寿险江苏分公司财务部会计、总账,合众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财务部主任,海尔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本行计财部财务核算岗、资负中心主任(副总经理级),本行凤凰支行行长、启东支行行长,本行计财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资管部总经理、通州支行行长,现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喻志军先生:

  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监察室办事员、金融机构监管一科办事员、货币信贷与统计科办事员、办公室副科长、信贷管理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宜兴支行行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分行副行长,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行合规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喻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喻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凯先生:

  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合兴支行柜员、金港支行柜员,国际业务部办事员,公司业务部授信核查岗,授信评审部公司业务评审岗,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风控部总经理兼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陈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4,67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鹰女士:

  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级(金融)经济师,取得沪深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原SH.600273)财务部会计、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陶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3-032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于2023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监事丁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丁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监督委员会。蒋正平、陈凯、高福兴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蒋正平为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陈玉明、丁娅、高福兴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玉明为主任委员。

  第八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丁娅女士

  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历任太仓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柜员、办公室及党委办科员、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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