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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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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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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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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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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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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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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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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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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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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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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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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议案6采取了分段表决方式;
3、议案7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书瑶、韩金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