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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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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5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接到公司董事冯果先生及独立董事李力先生的辞职报告。冯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冯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冯果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李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一,因此李力先生的辞职在公司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的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冯果先生及李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23-051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集团办公楼7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段守奇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林伟董事、吕立彪独立董事、刘明志独立董事、李力独立董事(已辞职待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因公务未能出席;冯果董事、李力独立董事同日已提出辞职(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段守奇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陈涛、财务总监符惠玲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涉及重大事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永柏、张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53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所持海南椰岛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其股份减少,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国资公司。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资公司提名的2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国资公司提名并当选的董事有5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上述情形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一。

  国资公司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46%,且由其提名并当选5名董事,占董事会9名董事(现任董事8名,其中李力独立董事的辞职待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半数以上,由此可见国资公司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符合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后: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因此亦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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