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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饭店三层北京厅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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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长张佑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健华先生现场参会,执行董事杨明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监事牛学坤女士、杨利强先生现场参会,监事郭昭先生、饶戈平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俊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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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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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3.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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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4.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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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22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4.90元(含税),以2022年末公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62,067,946.21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88%。自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数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2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2年度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8月25日前派发完毕。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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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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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7.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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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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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9.0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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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连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持股数分别为2,299,650,108股、434,311,60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9.02议案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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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9.03议案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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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持股数分别为305,155,945股、855,864,928股、125,966,09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除外)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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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关联/连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9.0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回避表决,持股数分别为2,299,650,108股、434,311,60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议案“9.0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其持股数分别为305,155,945股、855,864,928股、125,966,09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陈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