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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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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3-06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3,472.5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7月4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4月27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21日为授予日,以5.48元/股的价格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7,22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6月24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5月6日,公司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2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人数为59人,行权股票数量为3,542.5万股,行权价格为5.43元/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5月10日,公司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6月13日,公司调整行权价格的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注1:激励对象王兴运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58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4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472.5万股

  3、董事、高管对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变为51.0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为63.35%,但控股股东地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3)2700024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5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77,79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34,72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43,067,000.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手续,并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177,792,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513,908.92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95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1,086,627,464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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