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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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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3-4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杨殿中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0日和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39,933,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39,926,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699%。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4,230,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4,223,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60%。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1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1%;反对5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95%;反对5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0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

  提案2.00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1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1%;反对5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95%;反对5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1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1%;反对5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95%;反对5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0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6%;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631%;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56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

  提案5.0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0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6%;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631%;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56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

  提案6.00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0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6%;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631%;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56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

  提案7.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25,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8%;反对5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1%;弃权7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3,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426%;反对5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69%;弃权7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5%。

  提案8.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0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5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631%;反对5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31,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72%;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6%;弃权775,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2182%;反对5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565%;弃权775,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253%。

  提案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1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1%;反对5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95%;反对5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02,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5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631%;反对5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战梦璐律师和毛雅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3-4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以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须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处理,并取消因离职、岗位调整的2名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50,336股,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906,413,204股变更为903,762,868股,注册资本也将由906,413,204元变更为903,762,86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5)、《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3)。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8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

  —11:30,13: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刘新星、王垚

  电子邮件:IR@CRHMS.CN

  联系电话:010-57825201

  传 真:010-57825300

  3.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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