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200,033,8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610,589.73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0,013,533股股本,本年度不送红股。若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使得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200,033,833股减少至199,929,256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股后的199,929,2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13163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81847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209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2632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1316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9,929,2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9,942,78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7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年7月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79,942,783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3 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处于期权行权期间,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需要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十、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江、徐徐

  咨询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电话:0760-86283580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