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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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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量84,958,9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999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经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有3位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1名,代表股份数量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84,958,8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999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14,597,0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852%。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2,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6%;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0,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9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评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11,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关联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7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4,211,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85,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关于选举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16.02.候选人:《关于选举林兴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16.03.候选人:《关于选举高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16.04.候选人:《关于选举何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关于选举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16.02.候选人:《关于选举林兴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16.03.候选人:《关于选举高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16.04.候选人:《关于选举何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表决结果:连宗敏女士、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十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关于选举林卓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17.02.候选人:《关于选举冼俊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17.03.候选人:《关于选举姚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76,571,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78%。

  17.04.候选人:《关于选举钟成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关于选举林卓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17.02.候选人:《关于选举冼俊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17.03.候选人:《关于选举姚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0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08%。

  17.04.候选人:《关于选举钟成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18%。

  表决结果:冼俊辉先生、姚海波先生、钟成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十八)《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关于选举宋卓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18.02.候选人:《关于选举胡凯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6,573,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关于选举宋卓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18.02.候选人:《关于选举胡凯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211,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5%。

  表决结果:宋卓霖先生、胡凯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宋卓霖先生、胡凯欢女士,与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文瑾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煦、余苏;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文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文瑾: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粤华企业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特尔涂料(深圳)有限公司、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曾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汽车事业部工作负责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李文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监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连宗敏女士、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冼俊辉先生(独立董事)、姚海波先生(独立董事)、钟成有先生(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贯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连宗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姚海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连宗敏、钟成有、高薇,其中连宗敏女士为该委员会主席;

  2.提名委员会:姚海波、冼俊辉、林兴纯,其中姚海波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冼俊辉、钟成有、林兴纯,其中冼俊辉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4.审计委员会:钟成有、姚海波、连宗敏,其中钟成有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是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宋卓霖先生、胡凯欢女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李文瑾女士)。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贯性,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推举李文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李文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姚海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连宗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何强先生、全衡先生、连浩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钟小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4.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何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何强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传 真:0755-81790919

  电子信箱:db@daweimail.com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李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李玲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传 真:0755-81790919

  电子信箱:db@daweimail.com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连宗敏、林兴纯、高薇、何强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连宗敏、林兴纯、高薇、何强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授权日/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连宗敏、林兴纯、高薇、何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

  连宗敏: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惠州市鸿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市鸿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现任深圳市百富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连威纳(深圳)冷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

  连宗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宗敏女士控制的“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361,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44%)。除此之外,连宗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

  何强: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已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曾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国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两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桓泰投资有限公司、桓蕴(珠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彤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桓泰联合资本管理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桓蕴(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为重庆融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特尔佳科技有限公司和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子公司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何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财务总监简历

  钟小华: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钟小华女士拥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房地产经济师等职称,且已取得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曾任职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16)、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安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钟小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副总经理简历

  全衡: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0年至2008年,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期货分析师,海天投资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华厦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2016年,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6年至2018年,任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至2021年,任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今,多次荣获新财富金牌董秘、和讯金牌董秘、金牛奖最佳董秘、天马奖优秀董秘、金盾奖优秀董秘、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董秘等奖项。202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

  全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连浩臻:男,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及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特尔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及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信息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日,连浩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玲: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会计学双学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芒果网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7年6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玲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列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冼俊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冼俊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冼俊辉: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长江商学院在读EMBA,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平安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前海海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冼俊辉先生为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海南华至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深圳市前海瑞宏凯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南京彦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至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前海海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冼俊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1.《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年7月10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票账户卡

  个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收件人:何强

  电话:0755-86555281

  邮政编码:518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止2023年7月10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人:冼俊辉

  2023年6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注: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投票的A股股东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和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授权日期: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冼俊辉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就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7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3项《商标注册证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6项《商标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证书情况

  (一)发明专利证书

  1.发明名称:电子式电涡流缓速器驱动控制器及其控制方法

  2.发明人:伍中权;左小娟;温胜波;孙伟

  3.专利号:ZL201710438213.6

  4.专利申请日:2017年6月12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3年6月2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式电涡流缓速器驱动控制器及其控制方法。该电子式电涡流缓速器驱动控制器,包括MCU处理器单元及与其电连接的开关量档位信号输入整形单元、频率车速信号输入整形单元、CAN通讯单元、AD转换单元、开关量指示灯信号输出控制单元、开关量制动灯信号输出控制单元、开关量功率驱动负载输出控制单元;开关量功率驱动负载输出控制单元还电连接模拟电流信号采集单元、负载续流单元和过电压保护单元,AD模块采集单元的输入端电连接模拟温度信号采集单元和模拟电流信号采集单元。

  (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一)一种带有断电保护功能的移动存储装置

  1.发明人:连浩臻;龚微

  2.专利号:ZL 2022 2 2340488.5

  3.专利申请日:2022年9月2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3年3月24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一种移动SSD储存装置

  1.发明人:刘政宏;龚微

  2.专利号:ZL 2022 2 2897452.7

  3.专利申请日:2022年11月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3年4月7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证书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汽车业务相关;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为大为创芯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半导体存储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商标注册证书情况

  ■

  ■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大为创芯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项目备案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与桂阳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投资建设含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锂电池产业链项目、新能源专用车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4万吨碳酸锂生产项目。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了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大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备案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桂阳大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

  (三)建设地点:桂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色产业园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占地129,473.72平方米,建筑面积126,193平方米,主要建设配料车间、焙烧车间、浸出车间、净化车间、MVR、沉锂车间、烘干粉碎车间;渣库、危废仓库、副产品库、五金仓库、浓硫酸罐区、纯碱仓库、成品仓库、辅料仓库、原料仓库、公用工程楼、锅炉房、尾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等配套设施;同时建设综合楼、研发楼等辅助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额:127,098.77万元

  (六)建设期限:2023-11至2025-08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如能成功推进并建成投产,将有利于实现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可充分利用当地产业、区位、政策优势,降低生产成本,预计可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暂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投资项目受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变更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拟投资项目尚需取得能评、安评、环评等相关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未能取得相关批准,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实施。

  本项目尚存在上述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大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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