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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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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马志超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8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108,790,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974,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2,815,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6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12,829,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2,815,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8%。

  3、公司独立董事夏雪女士、监事李莹女士、副总裁王锡林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请假文件,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赵振兴律师、张春燕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0,012,6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317%;反对8,679,8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6%;弃权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2,0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39%;反对8,679,8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54%;弃权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7%。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志超先生、李明先生、金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选举马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0,220,8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60,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69%。

  马志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5,204,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43,8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509%。

  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金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5,282,1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321,6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574%。

  金红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郑传芳先生、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选举郑传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6,123,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62,62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125%。

  郑传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5,344,1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383,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06%。

  徐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岚女士、易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1选举谢岚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5,900,6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940,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82%。

  谢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易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5,366,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405,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21%。

  易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振兴律师、张春燕律师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包含2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马志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对《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一致推选,本次会议由谢岚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与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马志超先生

  2、董事会成员:马志超先生、李明先生、金红英女士、郑传芳先生(独立董事)、徐宏先生(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简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马志超先生(主任委员)、李明先生、郑传芳先生、徐宏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郑传芳先生(主任委员)、金红英女士、徐宏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宏先生(主任委员)、李明先生、郑传芳先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郑传芳先生(主任委员)、马志超先生、徐宏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

  2、监事会成员:谢岚女士、易超先生、陈敦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简历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李明先生

  2、高级副总裁:CHEN CHAO女士

  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

  4、副总裁:苗保刚先生、梁佳明先生

  5、财务总监:罗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中,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

  2、审计部负责人:洪亮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李明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近二十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的研制与生产、项目管理、销售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IVD从业经验,曾参与“十一五”国家重大863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多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多项专利,曾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CHEN CHAO女士,197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国际会计师(ACCA)、新加坡注册会计师(CPA),曾分别担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拥有二十多年药品研发、石油、机械制造业、金融等行业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内控审计、战略投资及企业兼并购经验,曾任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CHEN CHAO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红英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新财富第十三届、第十四届金牌董秘,曾任江西省九江职业大学教师,富士康科技公司法务室职员,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红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苗保刚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苗保刚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15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项目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IVD从业经验,曾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并参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二十余项,并取得授权专利五十余项。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苗保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佳明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芳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上海华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芳女士持有公司97,5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陈兴龙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深圳市赛元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洪亮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主管,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拟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本次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济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红英、陈兴龙

  电话:021-64954576

  传真: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7、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2”,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郑传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郑传芳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郑传芳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收到郑传芳先生的通知,郑传芳先生已按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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