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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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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吴礼顺先生(主任委员)、王芳女士、梁望南先生、彭沛然先生、刘晓蕾女士;

  (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王芳女士(主任委员)、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飞先生(主任委员)、彭沛然先生、高天相先生;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晓蕾女士(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青美平措先生;

  (五)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李旭冬先生(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梁望南先生。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监事会主席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3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学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学民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职务、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学民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学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即时生效。

  刘学民先生自1997年8月起担任公司前身佛山证券董事长,2002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二十七年期间,刘学民先生高屋建瓴、开拓进取、守正创新,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敏锐的战略洞察力,带领公司由佛山迁址深圳,不断完善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相继实现公司A股IPO上市和非公开发行,使公司由一家偏居一隅、业务单一、基础薄弱的地方券商成长为一家具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稳健、业务特色鲜明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刘学民先生坚持改革实践者的理想信念,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推动公司实现固收特色、资管核心战略布局,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深耕厚植、笃行致远,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董事会对刘学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宝贵心血和做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礼顺先生。

  吴礼顺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吴礼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吴礼顺先生1997年7月至2001年9月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在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08年6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融资计划部经理,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2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挂职),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挂职),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吴礼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3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钱龙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龙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钱龙海先生已确认与公司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钱龙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即时生效。

  钱龙海先生任职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践行。公司监事会对钱龙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长宇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长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讲师。张长宇先生2000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干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委书记,2006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任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处长,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4年10月至2020年6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法制四处处长、北京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历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张长宇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长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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