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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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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08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原告撤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为人民币76,520,547.95元及利息。

  一、诉讼案件情况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文体”)与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瑞风正”)收购股份纠纷提出了起诉请求,涉及金额为76,520,547.95元及利息。(公告编号:临2022-109号、2023-064号)

  二、仲裁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民事裁决书[(2022)鄂0192民初17881号之一、(2022)鄂0192民初17885号之一]。其中:

  (一)(2022)鄂0192民初17881号之一民事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长瑞风正与当代文体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开发区法院于2022年11月7日立案受理后,长瑞风正向开发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开发区法院认为,长瑞风正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长瑞风正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长瑞风正负担。

  (二)(2022)鄂0192民初17885号之一民事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长瑞风正诉当代文体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开发区法院于2022年1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长瑞风正先向开发区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又于2023年6月19日向开发区法院递交书面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当代文体的起诉。

  开发区法院经审查认为,长瑞风正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长瑞风正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长瑞风正负担。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决书[(2022)鄂0192民初17881号之一、(2022)鄂0192民初17885号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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