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之家”、“公司”“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为3名,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486,65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汪林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12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5,768,608,403股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其中向汪林朋发行394,572,826股股份、向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发行2,569,147,817股股份、向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鑫达建材”)发行764,686,721股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51,221,698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19,830,101股。
鉴于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与汪林朋、居然控股、慧鑫达建材(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或“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人本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41,748,626股,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全部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同时,业绩承诺人应当向上市公司返还2019、2020、2021年度的现金股利共计70,590,598.80元。2023年6月8日,业绩承诺人已履行补偿义务,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全部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汪林朋、居然控股、慧鑫达建材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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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3,486,65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55.4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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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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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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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家居连锁2022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人汪林朋、居然控股和慧鑫达建材已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经或正在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