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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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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近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汽车”)(2022)鄂民终921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案前期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024)、《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L03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中信汽车对公司享有债权8728153.11元、由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案件判决、裁决情况

  本案一审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8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确认原告中信汽车对被告凯瑞德享有债权471364.92元;2.驳回原告中信汽车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鄂民终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讼 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 查情况及时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通过前期破产重整程序按照普通债权对本案判决债务预留了偿债资源,因此本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鄂民终921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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