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鑫福混合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2302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23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5月27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6月2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7月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 截止2023年6月21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6,743,084.18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27,348,616.84元;
3)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3.3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5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3年6月27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千万元(不含1千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申请(含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如单日单个基金账号单笔申购(含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千万元,则1千万元确认成功,超过1千万元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号多笔累计申购(含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千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对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千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
(2)自2023年6月2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所有销售机构办理正常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1千万元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