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上市公司”、“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并于2023年6月18日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了对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结合重组问询函回复,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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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草案)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数字或文字错误,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