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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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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托管费并修改
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26日起,下调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同时,相应修订《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2%/年下调为0.4%/年,托管费率由0.2%/年下调为0.1%/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一)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本公告构成对《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

  三、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

  3、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8-8988咨询相关事宜。

  4、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得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3年6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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