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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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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关于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3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本基金A类和B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单一类别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23年6月28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瑞利混合

  基金代码:中银瑞利混合A类基金份额:002413

  中银瑞利混合C类基金份额:0024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6月2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7月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2日

  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中银聚享债券A截至2023年6月16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175元,中银聚享债券B截至2023年6月16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220元,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6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6月2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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