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昕、叶海强、李岩、韩智敏、吕敬、陆明、陈振坤、杨明朗、刘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数码”)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159)。辛昕、叶海强、李岩、韩智敏、吕敬、陆明、陈振坤、杨明朗、刘昕预计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2,2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110%)。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85),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近日收到辛昕、叶海强、李岩、韩智敏、吕敬、陆明、陈振坤、杨明朗、刘昕通知,其减持计划期间已满。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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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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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前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因此本次减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
1、本次辛昕、叶海强、李岩、韩智敏、吕敬、陆明、陈振坤、杨明朗、刘昕减持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辛昕、叶海强、李岩、韩智敏、吕敬、陆明、陈振坤、杨明朗、刘昕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