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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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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宿迁中新旭能热电有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公用为中新旭能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用”)的参股子公司宿迁中新旭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能”)拟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最高不超过2亿元(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为准),借款期限10年。中新公用拟为中新旭能该笔借款按其3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超过三年,并授权中新公用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中涌清洁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涌清洁”)和黄忠(中新旭能法定代表人)拟为中新旭能融资授信2亿元全额提供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个人保证担保,同时中涌清洁拟以其持有的中新旭能70%股权对授信2亿元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宿迁中新旭能热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5MA2105JB6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黄忠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11 日

  7、注册地点: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西城大厦305室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中新公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新公用50%的股权;中新旭能为中新公用的参股子公司,中新公用持有中新旭能30%的股权,中涌清洁持有中新旭能70%的股权。

  10、信用等级:税务信用等级 M 级。

  11、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990.55万元,负债总额为12.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2.77万元,银行贷款余额为0万元),净资产2,977.7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9.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3,161.05万元,负债总额为14.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4.15万元),净资产3,146.90万元,2023年1-3月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2.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12、中新旭能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超过三年。

  4、反担保情况:中涌清洁和黄忠为中新公用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正式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新旭能是公司间接参股子公司,目前已经取得热电联产项目施工许可证,即将进入建设期,此次项目借款有利于支持中新旭能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中新公用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公用为中新旭能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参股子公司中新旭能已经取得热电联产项目施工许可证,即将进入建设期,拟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最高不超过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公用按其3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我们认为,本次为参股子公司中新旭能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之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53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55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65%和25.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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