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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6月21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高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73,886,6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4.41元/股调整为13.9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申觉中、左文广、游向阳、吴维萍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8.52万股。其中: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剩余22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58.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20万股在有效期内将不授予,自动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申觉中、左文广、游向阳、吴维萍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3年6月21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73,886,6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4.41元/股调整为13.91元/股。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调整,并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6万股,授予价格为14.41元/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2023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73,886,6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943,31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派息导致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二)调整结果

  P=P0-V=14.41-0.5=13.91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41元/股调整为13.91元/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及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调整,并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6万股,授予价格为14.41元/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2023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鉴于: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0.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

  2、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第一个归属期内未完成归属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97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49.82万元。该金额未达到激励计划中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规定的以2021年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即6,896.30万元。因此剩余在职员工22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58.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3、预留部分作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预计12个月内不授予预留部分的股权,自动作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8.52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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