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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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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

  ●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 财务资助金额:8,000.00万元

  ● 财务资助期限:1年

  ● 财务资助利率:4.44%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通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倡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6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山西倡源公司签署编号为“315HT203175624”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山西中通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向山西倡源公司提供8,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山西倡源公司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资金。

  山西中通公司向山西倡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此笔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山西倡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贷款期限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止,贷款利率为4.44%,贷款期限一年。山西中通公司本次向山西倡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山西中通公司自有资金。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山西中通公司向山西倡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山西中通公司已对山西倡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0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为0万元。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山西中通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参股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山西中通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山西中通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山西倡源公司按时付息及偿还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031831W

  成立时间:1986年03月27日

  住所:介休市连福镇后崖头村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双生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山西中通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介休义民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矿用物资采购与销售。

  (二)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末,山西倡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2,352.82万元,负债总额45,111.63万元,净资产67,241.1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5,743.20万元,利润总额33,288.50万元,净利润26,086.08万元,资产负债率40.15%。截至2023年3月末,山西倡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3,547.45万元,负债总额48,441.29万元,净资产65,106.15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2,421.59万元,利润总额-2,207.77万元,净利润-2,207.77万元,资产负债率42.66%。

  (三)山西倡源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山西倡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的参股公司,山西中通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2%的股权,介休义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7%的股权。

  (五)山西倡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提供全额担保。

  (六)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发放1笔委托贷款,金额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发放1笔委托贷款,金额2,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西中通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山西倡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止,贷款利率为4.44%,贷款期限一年,用于保证山西倡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山西倡源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委托贷款,不利用发放的委托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提供的有关借款人、担保人、股东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若该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山西中通公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山西中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持有山西倡源公司41%的股权。山西中通公司为山西倡源公司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山西倡源公司2023年3月末借款余额28,440万元,其中:公司为其发放委托贷款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通公司为其发放委托贷款2,000万元,对方股东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借款20,440万元提供全额担保。公司对山西倡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中通公司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山西倡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障参股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笔委托贷款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5,25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7,77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9%;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开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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