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29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5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黎明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716,943,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6141%(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62,479,5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77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54,464,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6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54,465,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6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11,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11,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11,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65,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11,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11,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65,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11,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577,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13%;反对3,888,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65,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65,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65,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更新后)》。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楠林先生、赵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楠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选举陈楠林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为54,456,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选举赵肖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选举赵肖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为54,456,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饶春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