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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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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和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5,215,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299,957,426.56元(含税),转增40,903,285股。2023年5月31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6,118,46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8,521.517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611.8463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等的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内部机构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内部制度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53,17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世琦、李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对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根据公司目前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拟进一步增加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明: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棣金海湾”。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和履约能力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与财务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因此上述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为向关联方无棣金海湾购销商品、原材料,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所有交易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在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55号(郧阳区纵一路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7日

  至2023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拟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9:00-17:30。

  (二)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7月4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

  联系电话:0719-7676586

  传真:0719-7676586

  电子邮件:wanrun@hbwanrun.com

  邮政编码:442500

  联系人:万润新能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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