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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有关规定,具备本次发行的条件。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997.14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0,000股(含本数),最终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997.1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30%的部分合计11,346.69万元,已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中予以扣除;(2)项目实际名称将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拟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相关的一切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确认、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询价、定价等有关事宜、办理新股上市的有关事宜、办理验资、信息披露等事务;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变更《公司章程》以及注册资本等各项登记手续;

  九、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十、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8.6656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已实施完成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均为13.7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所涉限制性股票为首次授予的19.4064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66.26万元。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4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所涉19.4064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更,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将由525,237,516股变更为525,043,45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5,237,516元变更为人民币525,043,452元。根据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共计募集资金224,488.2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469.2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1,018.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5.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43.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875.51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用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金额

  [注2]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为10,500.25万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17,593.78元系收到的与募集资金不相关的代收代付社保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及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云南神农沾益花山年出栏24万头优质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出栏规模24万头调整为18万头,原计划投资额14,500.00万元调整为11,332.03万元、“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岗路年出栏10万头优质生猪基地建设项目”出栏规模10万头调整为5.6万头,原计划投资额14,600.00万元调整为10,099.52万元,将以上两个项目调减的投资额7,668.45万元用于“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振兴猪场项目”项目建设。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1相关说明。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本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13.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7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539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相关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满足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截至2023年3月31日,以上现金管理的资金已经全部到期赎回,并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期限。公司累计获得理财收益62.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24,488.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43.44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9,778.5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0,500.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5.02%。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使用。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合计差额为9,364.93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优化猪场设计和设备选用,提高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从而显著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

  2. 部分项目募集资金闲置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公司将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3. 部分项目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利用率不高,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此外,云南神农陆良年产50万吨饲料及生物安全中心项目产出的饲料产品部分内部调拨至同一法人主体内其他养殖场使用,未直接对外销售实现效益,对该部分内部调拨产品按对外销售进行效益模拟,将增加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407.97万元

  [注2]行业周期进入低谷期,自2021年二季度开始,生猪价格持续低迷,虽有短期小幅反弹,但生猪价格仍低迷月份居多;另一方面玉米、豆粕等饲料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在高位波动;此外,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岗路年出栏5.6万头优质生猪基地建设项目与云南神农石林螺蛳塘年出栏10万头优质生猪基地建设项目分别于2022年4-8月、2022年5-11月对栏位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造期间无法生产,产能利用率较低

  [注3]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到仔猪断奶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且行业周期进入低谷期,自2021年二季度开始,生猪价格持续低迷,虽有短期小幅反弹,但生猪价格仍低迷月份居多,玉米、豆粕等饲料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在高位波动。此外云南神农石林年出栏18万头优质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下坡年出栏24万头优质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及广西大新县雷平镇18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产出的仔猪部分内部调拨至同一法人主体内其他肥猪场继续养殖,未直接对外销售实现效益,对该部分内部调拨仔猪按对外销售进行效益模拟,将分别增加项目累计实现效益542.27万元、331.30万元及1,879.03万元

  [注4]该项目产出的仔猪部分内部调拨至同一法人主体内其他肥猪场继续养殖,未直接对外销售实现效益,对该部分内部调拨仔猪按对外销售进行效益模拟,将增加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534.20万元,考虑模拟效益后,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达到预计效益水平

  [注5]该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一季度处于全面消毒过程中,尚未投产,尚未产生实际效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宜,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9.406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2元/股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4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4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所涉10.5664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合计19.4064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406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84%,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经调整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2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涉金额约为266.26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5,237,516股变更为525,043,45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25,237,516元减少为525,043,452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4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所涉19.4064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对合计19.4064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9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4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49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所涉10.5664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合计19.4064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5,237,516股变更为525,043,45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由525,237,516元减少为525,043,45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6日

  至2023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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