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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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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0、5000、60、1000、5000、1500、400、9100、170、5000、400、10000、3600、700、10000、1700、10000、4000、1300、3250、6500份股票期权。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VENTURI MASSIMILIANO、TORRADO MARCOS MANOEL、KLASDI UDI、KATZIR ERAN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000、5500、15000、15000份股票期权。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六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COLONNA PAUL F、任彦辉、冯钰仪、马晓雪、李晓林、郭裕光、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25、105、861、9000、10000、5500、15000份股票期权。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七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邢世清、CHE A BAU、DEGUCHI YUKIHIKO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4400、4800、36000份股票期权。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的6,875,543,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存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

  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7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75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13名所在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35,5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6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4,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7,325,333份股票期权。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3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90,000份调整为1,740,000份。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61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8日止)可行权共860,000份股票期权。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7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1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90名所在单位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02,2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08,7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8,33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570,000份调整为15,830,667份。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762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7,339,417份股票期权。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102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28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831名所在单位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5,136,667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8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8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3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5,41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8,680,000份调整为20,867,916份。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047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20,867,916份股票期权。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36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8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为2021及2022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其中2022年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为30,688,140千元,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29,553,507千元。对1524名因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20,089,750份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基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存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1.44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17.46元/股调整为14.96元/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6元/股调整为18.46元/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1.18元/股调整为18.68元/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24人因所在单位2021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上述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54,18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45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9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146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6,396股。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4,167股。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9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5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47人因所在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上述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62,03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5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2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4,532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7,510股。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64,04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97人因所在单位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上述2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353,084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7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2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16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39,626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4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51,082股。

  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4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5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07人因公司业绩要求未达成原因,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276,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12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4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1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4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20日。

  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18,375,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0、5000、60、1000、5000、1500、400、9100、170、5000、400、10000、3600、700、10000、1700、10000、4000、1300、3250、6500份股票期权。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VENTURI MASSIMILIANO、TORRADO MARCOS MANOEL、KLASDI UDI、KATZIR ERAN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000、5500、15000、15000份股票期权。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六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COLONNA PAUL F、任彦辉、冯钰仪、马晓雪、李晓林、郭裕光、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25、105、861、9000、10000、5500、15000份股票期权。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七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邢世清、CHE A BAU、DEGUCHI YUKIHIKO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4400、4800、36000份股票期权。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的6,875,543,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存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

  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801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相关规定。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61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762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1,047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为2021及2022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其中2022年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为30,688,140千元,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29,553,507千元。同意对1524名因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20,089,750份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基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存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做如下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1.44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17.46元/股调整为14.96元/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6元/股调整为18.46元/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1.18元/股调整为18.68元/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146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17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66,39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十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18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4,16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4,53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308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897,51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3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39,626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394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851,08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20日。

  二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的确定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 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1.88元/股调整为50.21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42.71元/股调整为41.0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5、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二、本次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2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79,18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21名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 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1.88元/股调整为50.21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42.71元/股调整为41.04元/股。

  15、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二、本次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69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945,00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38,5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VENTURI MASSIMILIANO、TORRADO MARCOS MANOEL、KLASDI UDI、KATZIR ERAN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VENTURI MASSIMILIANO、TORRADO MARCOS MANOEL、KLASDI UDI、KATZIR ERAN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VENTURI MASSIMILIANO、TORRADO MARCOS MANOEL、KLASDI UDI、KATZIR ERAN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4月1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150名激励对象授予4,72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4.17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同意公司向1,146名激励对象授予4,71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4.17元/股调整为52.87元/股。

  公司原拟向1,146名激励对象授予4,71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职务变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146名变更为1,131名,股票期权总量由4,714万份调整为4,654万份。2019年7月5日,公司完成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2.87元/股调整为51.28元/股。

  5、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6、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1.28元/股调整为49.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654万份调整为3896.3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6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27日止)可行权共870.825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3.11元/股调整为21.44元/股,的回购价格将由19.13元/股调整为17.4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4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职务调整以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255,000份调整为26,982,250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05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27日止)可行权共8,412,25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25,100份股票期权。

  8、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40,591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二、本次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05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27日止)可行权共8,412,25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40,591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COLONNA PAUL F、任彦辉、冯钰仪、马晓雪、李晓林、郭裕光、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40,591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六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COLONNA PAUL F、任彦辉、冯钰仪、马晓雪、李晓林、郭裕光、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40,591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COLONNA PAUL F、任彦辉、冯钰仪、马晓雪、李晓林、郭裕光、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40,591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4月2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2.02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02元/股调整为50.43元/股,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18万份。

  公司原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0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02万份。2020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5、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0.43元/股调整为48.8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02万份调整为5966.3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30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022.30万份股票期权。

  6、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2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103,99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86元/股调整为47.19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237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15,490,200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5,2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二、本次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237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15,490,20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5,2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邢世清、CHE A BAU、DEGUCHI YUKIHIKO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5,2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七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4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邢世清、CHE A BAU、DEGUCHI YUKIHIKO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5,2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邢世清、CHE A BAU、DEGUCHI YUKIHIKO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5,2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下统称为“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1、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即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或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如下:

  (1)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2)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3)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4)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5)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6)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1.44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17.46元/股调整为14.96元/股;

  (7)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6元/股调整为18.46元/股;

  (8)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1.18元/股调整为18.68元/股;

  (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1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1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向全体享有分配权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存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相关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1.88元/股调整为50.21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42.71元/股调整为41.04元/股。

  15、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前,激励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1、共有76名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76名激励对象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75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共有213人因所在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依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2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35,5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3、共有7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依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6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4、共有2人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所调减的共4,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5、共有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根据《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上述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7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75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13名所在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35,5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6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4,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2、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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