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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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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1,153,44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7,301.65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以外的股东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董建军、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旺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5 元。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 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13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5元。

  (4) 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通股票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即按每股 0.0135元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960623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0.7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0.76元/股

  ●翔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修正实施日期:2023年6月28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港科技”或“本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2号文”核准,于2020年2月28日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200,000手)。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公司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74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交易代码为 “113556”,可转债简称为“翔港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约定,“翔港转债”自2020年9月7日起可以转换为本公司股 2 份。翔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6元/股,翔港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10.77元/ 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修正依据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根据《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翔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翔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修正公式与调整/修正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翔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公司本次发放现金股利后,转股价格 P1=(P0-D)/ (1+n)。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10.77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15元/股。因此,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P1=(10.77-0.015)/(1+0) ≈10.76元/股,调整价格自 2023年6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翔港转债”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调整前价格为10.77元/股,调整后价格为10.76元/股。2023年6月28日起恢复转股,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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