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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9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6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0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纸业”)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54,900万元,前期预计为其担额度30,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900万元。

  ● 担保方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2,470.5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1、联合纸业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所持股权份额的反担保承诺。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54,900万元,系联合纸业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90,000.00万元,公司按持有联合纸业股权比例61%的份额提供担保,联合纸业少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按其所持股权份额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14%。

  ●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联合纸业新增担保额度54,900万元,前期预计为其担额度30,000万元(详见《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合计为其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9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54,900万元,系联合纸业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90,000.00万元,公司按持有联合纸业股权比例61%的份额提供担保,联合纸业少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按所持股权份额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年度担保额度的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的具体金融机构、融资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视各金融机构的审批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联合纸业的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所持股权份额的反担保承诺。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发生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2DYWY524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林启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联合纸业61%的股份,为联合纸业实际控制人;温岭市志达贸易有限公司、温岭市腾兴商贸有限公司、温岭市良宝贸易有限公司、温岭市赋兴汽摩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朱柯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投资者分别持有联合纸业5%、5%、14%、11%、4%的股份。

  联合纸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预计担保额度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综合授信额度内,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六、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776.44万元,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470.5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305.90万元。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4%;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启军先生、林启群先生、林启法先生、林加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苏芬女士、张占江先生、颜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苏芬女士、张占江先生、颜建伟先生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胡苏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各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各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林荣生先生、王红波先生、揭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启军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2 月出生,专科学历,台州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担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省包装联合会副会长、台州包装联合会会长、台州市总商会副会长、温岭市印刷协会副会长、温岭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荣誉副会长,多次获得温岭市明星企业家称号。1986 年至 1993 年,担任大溪启军标牌加工厂总经理;1993 年至 1995 年,担任温岭市大溪启军标牌印刷厂总经理;1995 年至 1998 年,担任温岭市大溪新华印刷厂总经理;1998年至今,供职于森林包装,目前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启群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5 月出生,专科学历。1987 年至 1993 年,经商;1993 年至 1995 年,担任温岭市大溪启军标牌印刷厂生产经理;1995 年至 1998 年,担任温岭市大溪新华印刷厂生产经理;1998 年至 2009 年,供职于森林包装,担任供应部经理;2009 年至今,担任森林造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森林包装董事、副总经理。

  林启法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9 月出生,初中学历。1975 年至 1995 年,经商;1995 年至 1998 年,供职于温岭市大溪新华印刷厂;1998 年至 2017 年 6 月,供职于森林包装;2012 年至今,担任森林纸业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森林包装董事。

  林加连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1980 年至 1998 年,经商;1998 年至 2009 年,供职于森林包装,从事销售工作;2009 年至今,供职于临海森林,担任总经理;现任森林包装董事、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苏芬女士,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 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1年8月至1998年6月,历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调度、劳资管理。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至2002年8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2年9月至2022年12月,历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财务部总经理、分公司财务总监、资深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深转项目子项目经理。

  张占江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2005年7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复旦大学信息中心。2012年9月至2022年12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3年1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目前,担任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建伟先生,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历任暨南大学电气信息学院讲师,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历任暨南大学电气信息学院副教授。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系访问学者。2019年5月至今,任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教授。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揭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0 年至 2001 年,供职于黄岩三叶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辅助会计;2001 年至 2003 年,供职于台州志成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辅助会计;2005 年至 2009 年,供职于欧路莎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科长;2009 年至 2010 年,供职于台州协华宝石首饰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 年至 2014 年,供职于浙江成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4 年至今,任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林荣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0 月出生,专科学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2 月,供职于温岭市彩印厂;2000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供职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6 月至今,任临海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副总。

  王红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供职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销售中心主管;2014 年至今,担任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4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0日

  至2023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3:00-15:00

  (三)登记地点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证件,以便公司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6-86336000

  电子邮箱:forestpackaging@126.com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江传富先生、安立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江传富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包装工程管理师(高级)。2007年9月-2011年6月就读于江南大学印刷工程系;2011年7月-2012年4月担任公司印后车间主管助理;2012年5月-2013年4月担任公司生产调度助理;2013年4月-2013年6月担任公司生产经理助理;2013年7月-2019年7月担任公司PMC主管;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胶印事业部副总经理;

  安立新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7 月出生,专科学历。2000 年,供职于河南省商丘市科技宾馆;2001 年至今,供职于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印车间主管。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8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书面送达及通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启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情况变更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400,000元(含税),转增118,4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14,400,000 股。(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6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3-026)

  综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6,000,000股变更为414,400,000 股,注册资本将由296,000,000元变更为414,40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相应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33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2023年6月16日,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

  内与相应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等)等有关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

  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是公司根据现有财务状况,并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确定,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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