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8,752,79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的62.585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0,880,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7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71,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8,686,0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45%;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805,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27%;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43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7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03%。

  (2)选举田长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53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77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16%。

  (3)选举陆朝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9,50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8,74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9%。

  7.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张树贤先生、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和丛丽芳女士。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树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3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3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98%。

  (2)选举唐睿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30,38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9,6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51%。

  (3)选举王国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4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03%。

  (4)选举马金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6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8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8%。

  (5)选举丛丽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30,0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9,2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06%。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王琳女士、王世及先生和王琳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陈狄奇先生和万园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30,2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9,4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32%。

  (2)选举王世及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39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7,63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98%。

  (3)选举王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1,208,628,8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7,748,0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54%。

  9.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8,686,3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4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805,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6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8,504,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5%;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5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624,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96%;反对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5%;弃权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6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2,369,1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719%;反对6,383,63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074%;反对6,383,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9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穆晓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孟伟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孟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孟伟,委员:田长军、陆朝昌、马金城、王国峰

  2.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张树贤,委员:丛丽芳、孟伟

  3.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唐睿明,委员:马金城、王国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丛丽芳,委员:唐睿明、张树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聘任陆朝昌先生为公司总裁,具体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郭冰峰先生、王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公司总会计师职责由陆朝昌先生继续代为履行。以上副总裁具体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具体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陆朝昌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1-86852187

  传真:0411-86852222

  邮箱:dlzg002204@dhidcw.com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邮编:11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树贤、唐睿明、王国峰、马金城、丛丽芳就《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次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公司总会计师空缺期间,仍暂由陆朝昌先生代为履行总会计师职责,不违反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3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李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1-86852802

  传真:0411-86852222

  邮箱:dlzg002204@dhidcw.com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邮编:11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风控部部长的议案》

  审计风控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琳先生为审计风控部部长,具体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处置闲置、报废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185项(205台/套)闲置、报废设备资产和6台车辆,以资产评估值933.59万元为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设备类资产将采用分类打包的方式进行挂牌。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处置闲置、报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风控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风控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陆朝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陆朝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郭冰峰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型热处理厂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营销管理部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王成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4.王琳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政工师、信用管理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监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风控部部长,大连华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李慧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职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王琳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处置闲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185项(205台/套/个)闲置、报废设备资产和6台车辆以资产评估值933.59万元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设备类资产将采用分类打包的方式进行挂牌。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185项(205台/套/个)闲置、报废设备资产和6台车辆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资产评估值为933.59万元,其中设备类资产将采用分类打包的方式进行挂牌。

  2.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处置闲置、报废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拥有的185项(205台/套/个)闲置(报废)设备,账面原值为8,079.23万元,净值为621.66万元,其中包括:

  (1)设备类资产

  185项(205台/套)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主要包括钢包精炼炉及其附属设施、电弧炉、数控成形磨齿机等,账面原值合计7,944.75万元,净值合计582.96万元。

  (2)车辆资产

  6台闲置车辆包括5台别克商务和1台宇通客车,账面原值合计134.49万元,净值合计38.70万元。

  上述标的资产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上述标的设备均为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所有,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元正”)对上述拟处置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辽宁元正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3]第173号),拟处置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的账面净值为621.66万元,资产评估值为933.59万元,评估增值311.93万元,增值率50.18%。对于拟处置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按照残值确定评估价值),车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资产评估值933.59万元为挂牌底价,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本次设备挂牌处置将采用分类打包的方式进行挂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遵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向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申报后,采取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资产处置。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支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若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目的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回笼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相关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结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计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上述资产均以评估值转让成交,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165万元(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由于交易对象尚不确定,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售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及时回收资金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资产转让聘请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挂牌价格确定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挂牌处置闲置、报废资产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元正评报字[2023]第173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