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56元/股的价格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84.7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中有27人离职,3人被免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11人调整为181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原284.70万股调整为258.70万股,作废26.00万股。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8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77.61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61万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情况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