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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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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托管协议〉以及〈托管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核查意见;

  6.公司与能投集团、新能源公司、居正公司、怒江公司和云南能投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所签署的《〈托管协议〉以及〈托管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8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6月15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保障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经营和禄脿-易门支线项目建设需要,缓解玉溪公司的还款压力,同意玉溪公司以禄脿-易门支线管输费收费权质押,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禄脿-易门支线存量贷款及保障后续项目建设需要,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玉溪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天然气公司其他股东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未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玉溪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然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059487925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念锋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零肆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08日

  营业期限:2013年01月08日至2063年01月07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B1栋4楼410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M100、燃料油280、燃料油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2.51%的股权,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持有47.49%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玉溪公司为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6K7NTL3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河路玉矿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马镐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3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及支线管网项目的咨询、建设、运营;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的建设、运营;天然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然气公司持有玉溪公司100%的股权 。

  玉溪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玉溪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额度:6,6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玉溪公司本次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禄脿-易门支线存量贷款及保障后续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降低玉溪公司存量贷款利率,缓解其还款压力,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

  天然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玉溪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玉溪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玉溪公司本次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置换禄脿-易门支线存量贷款及保障后续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降低玉溪公司存量贷款利率,缓解其还款压力,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天然气公司为玉溪公司本次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05,91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含双重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3,201.3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82%。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8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销售公司向农业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然气公司与农业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签署完毕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3100120230012894),为了确保农业银行昆明官渡区支行与销售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3010120230001028,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约定天然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支行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本金金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3,201.3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82%;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3100120230012894);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支行与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3010120230001028)。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8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7月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7月4日下午2:0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与相关方签署〈托管协议〉以及〈托管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等相关公告。

  提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1的表决通过是提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8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相关方签署〈托管协议〉以及〈托管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鉴于当前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变化及具体实践,国家、云南省新能源产业开发政策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从事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与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的从事水电、火电、垃圾发电业务等主体存在同业竞争的判断基础已经发生变化,相关业务当前已不存在实质性竞争。为保障公司更好聚焦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主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能投集团拟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综上,同意公司与能投集团、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能投居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能投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托管协议〉以及〈托管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向玉溪红塔农商行申请66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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