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1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商双翼平衡混合C,代码002176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商双翼平衡混合A,代码:001448),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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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即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 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A1502-A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居晓菲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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