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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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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3,333,3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0,000,00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

  2、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1:上表变动情况为公司根据2023年6月12日的股本结构表初步测算,本次权益分派后的最终股本数及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差异,均由小数点后尾数取整所致。

  七、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0,000,001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14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公司会议室

  咨询联系人:王灿钟

  咨询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电话:0755-86024183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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