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6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78),公司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3年3月18日,公司根据国投高科减持情况,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3-016)。国投高科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6.35万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国投高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5日,国投高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投高科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

  *注:本表中数据均为国投高科根据交易数据计算后提供。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表中数据均为国投高科根据交易数据计算后提供。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的情形,承诺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5)等披露文件;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投高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