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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公司办公楼中区礼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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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戚耀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法律顾问陈泽桦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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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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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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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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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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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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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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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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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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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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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8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第5-8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翁文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