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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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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3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股东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富璞鑫”)持有公司股份8,612,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62%。上述股份为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披露了《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赛富璞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09,8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赛富璞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2日,赛富璞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879,31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63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赛富璞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33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清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袁孔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3、议案 5 、议案6、议案7、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亚东、马继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程序、召集人资格、提案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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