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本次诉讼合计涉案金额:30.29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华映科技损益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诉讼基本情况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因其他合同纠纷事项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包括司法冻结华映百慕大所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和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等),公司依法院要求,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供司法审计,并在法院组织下,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了本案的司法鉴定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2019-018号、2019-034号、2019-054号、2019-114号、2019-130号、2019-140号、2020-010号、2020-019号、2020-047号、2022-005号等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本案司法鉴定审计报告,该报告鉴定结论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 根据(2021)闽高法委鉴办5号及2014年《关于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及重组方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承诺》,华映科技自2014年起的任意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仅限为日常经营涉及的原材料采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交易金额的比例若未低于30%,则华映百慕大、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需确保上市公司华映科技现有液晶模组业务公司模拟合并计算的每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不包含现有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拟并购、投资控股的其它公司),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以现金向华映科技补足。
2、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控股公司未完成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仅限为日常经营涉及的原材料采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于30%的承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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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华映科技现有液晶模组业务公司2018年度模拟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21.44%,未完成不低于10%的承诺。
4、 华映科技现有液晶模组业务公司2018年度模拟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49,682,390.58元,按照模拟合并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要求,则用于合并模拟计算液晶模组业务公司的净利润需达到1,189,079,305.07元。按照承诺,华映百慕大应以现金向华映科技补足金额为3,738,761,695.65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626.2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6%。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华映科技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其他
1、由于本案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华映科技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2、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司法鉴定意见需经原、被告质证,并经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采纳。故本鉴定意见,能否最终作为裁判的依据,尚存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衡益专审字(2023)第1055号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