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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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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平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监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6名减少至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结构、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平丽女士、莫章桦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结构、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结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董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监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6名减少至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9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6,000,000股增加至274,4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9,600万元增加至27,440万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13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组成结构,董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新保先生、张世喜先生、冷颖女士、彭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方飞先生、沈云樵先生、聂如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丁方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丁方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沈云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记录证明;聂如琼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监事会组成结构,监事会组成成员人数由6名减少至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平丽女士、莫章桦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涂凤鸣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新保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2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湖南省国资委,2006年10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新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新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世喜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北京市恒聚油田化学剂有限公司,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北京赛璐珈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世喜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通过广州霆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张世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冷颖女士: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师职称。2017年12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冷颖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冷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彭程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职称。2009年3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公司,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先伟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先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程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3,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彭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方飞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大学,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丁方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方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沈云樵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澳门科技大学,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云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云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聂如琼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内科学心血管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现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心内科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聂如琼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如琼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平丽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民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职称。2000年8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湖南发展集团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平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平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莫章桦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木遗传育种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职称。1987年6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湖南制药厂,2001年6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湖南福来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1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公司,2014年8月至今就职于长沙凯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南北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任长沙凯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南北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莫章桦先生通过广州乾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莫章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涂凤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涂凤鸣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涂凤鸣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6月至1996年1月就职于广州华侨大厦企业有限公司华夏大酒店,1996年9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涂凤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涂凤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华天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9日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议案5-7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4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3年6月26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3年6月26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

  联系电话:020-38952013

  传真:020-80672369

  联系人:黄俊迪、李国维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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