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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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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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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的依据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2020年,公司根据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将资质较好的承兑人或票面出票人,如央企、国企控股、大型房地产企业控股、较有实力的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收款项融资。2021年,受恒大等地产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票据违约事件的影响,部分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出去的可能性较小,不再满足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以及出售为目的的要求,不符合应收款项融资的规定,公司将除出票人为央企或省级国资控股企业以外的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收票据,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按照3%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底,公司重新评估管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受恒大等地产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票据违约事件的持续影响,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出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将商业承兑汇票全部计入应收票据。

  (二)说明各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融资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及理由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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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至2022年各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已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9,926.86万元、24,023.18万元和11,790.94万元。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的数字化债权凭证包含E信通、铁建银信等,公司将其背书或贴现后,因其不附带追索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附带追索权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极低,被追索的可能性较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三)2020年至2022年各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各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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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至2022年各年末,公司存在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或贴现给银行的行为,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后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责任直至票据到期且出票人履约支付,票据到期且出票人履约支付全部款项前,公司均不会在账面终止确认该应收票据。

  (四)说明应收融资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规性

  2020年至2022年,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人为银行;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商业承兑汇票其承兑人或票面收票人为资质较好兑付有保证的企业,如央企、省级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中的数字化债权凭证依附着国企或其他大型企业的资源背景而搭建的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公司经评估后判定为无较大风险;属于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除公允价值变动外,公司判断其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信用风险损失,因此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

  四、 请说明公司应收票据中低风险组合的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票人、到期日、金额等,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结合未履约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应收对象、关联关系、逾期原因、公司应对措施等,说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一)请说明公司应收票据中低风险组合的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票人、到期日、金额等,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应收票据中低风险组合的票据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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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中低风险组合主要是承兑人或票面出票人为资质较好兑付有保证的企业,如央企、省级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对于该部分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公司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被分类为低风险组合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3,827.96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其中2,237.19 万元已在到期日全额完成兑付并收回款项,1,590.77万元尚未到承兑日。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因此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二)结合未履约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应收对象、关联关系、逾期原因、公司应对措施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履约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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