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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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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3-030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在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因《问询函》相关事项尚需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完善,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2023年5月25日和6月7日公司公告。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将再次延期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和协调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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