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战略重组和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四位一体,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科股份,股票代码:000656)自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审计、评估,且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本次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披露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最晚将于2023年6月21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媒体及信息披露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