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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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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3—03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矿业”),同时系公司监事许文辉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构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1亿元)。

  ●反担保:富川矿业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该等反担保责任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于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处理公司为富川矿业的相关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等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富川矿业10%股权,并通过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持有富川矿业45%股权,富川矿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定义参见香港上市规则)。公司向富川矿业提供担保的交易不构成公司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的交易或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但由于富川矿业系公司监事许文辉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因此富川矿业仍构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获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处理本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或首席财务官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并处理本公司2023 年度对外担保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1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3年9月29日

  3、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钼都大道68号

  5、经营范围:钼、铁矿采选及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除外);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

  ■

  7、法定代表人:许文辉

  8、失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富川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在现有贷款及担保基础上,公司拟为富川矿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新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的国内保理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类型:国内保理融资

  6、贷款期限:一年

  7、保证期间:四年

  8、担保金额:1亿人民币

  (二)反担保协议

  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给公司,针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责任进行反担保,该等反担保责任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如出现公司为富川矿业承担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之情形,在公司已因履行该担保义务而向债权人支付相关款项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向相关机关申请实现采矿权抵押权,并从经处置的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富川矿业作为公司重要合营公司,公司为其商业融资需求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符合富川矿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可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担保符合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及合营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按202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1498元、1澳元对人民币4.8272元折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5.12亿元(包括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人民币268.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9%。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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