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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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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6月12日发布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23号文)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扩位简称:质量基金LOF

  交易代码:50106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3年6月16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计票日2023年3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

  本基金于2023年3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5日发布了《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于2023年5月19日发布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资金发放公告》,并于2023年5月24日发放本基金场外份额清算资金、2023年5月26日发放本基金场内份额清算资金。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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