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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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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A14版)

  ③生产过程中采用高精度传感器监控产品质量,实时传输数据自动修正生产设备的运行参数,使用CCD影像系统对产品外观、尺寸、高度等关键参数进行检测,保证成品质量;

  ④大多数继电器生产厂商在封胶工序时存在封胶胶量不均匀、封胶位置容易偏移的问题,公司采用高精密X/Y/Z三轴伺服控制系统和自主设计的出胶系统匹配封胶,每个针头胶量可调节,出胶稳定均匀,严格把控产品质量;

  ⑤触点铆合阶段,公司将气动铆合调整为电压伺服铆合,提高铆合效率(速度更快)、铆合稳定性(电压伺服控制力度)、一致性。

  3)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为业绩持续增长注入动力

  新产品研发方面,为了迎合下游众多行业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继电器类控制件产品的兼容、配合及互动变得越发重要,公司不断研发新型继电器产品,实现产品创新。

  ①为提升继电器应对恶劣使用环境的能力、迎合小型化设计趋势,公司开发出密封小型电磁继电器,能适应多种负载环境和安装方式;

  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汽车的智能化发展,汽车继电器的用量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传统汽车继电器采用的接插方式会有接触不良、使用寿命短并且产品体积大的弊端,不利于汽车线路布局。公司开发的PCB式汽车继电器兼具体积小、负载高的特点,有利于汽车的智能控制模块布局;

  ③针对智能电表、智能电容器行业对过零导通控制的普及,对继电器切换时间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开发出了动作时间短、吸合回跳小的电力继电器产品,在满足动作时间要求的同时极大提升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④现有RO净水机适用的废水阀,因使用水质问题,容易堵塞,并且冲洗RO膜时,需要长时间通电打开,能耗较大。为了解决该类问题,公司开发了节能型高效废水电机阀,采用步进电机和陶瓷片节能控流。

  4)产品实验室为新品研发及产品认证提供全方位检测检验服务

  产品检测方面,公司通过了美国UL目击实验室、德国TUV目击实验室和中国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为产品研发及性能指标提供精准、完备的检测服务。公司对产品检测能力持续投入,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分析能力,为技术及品质提升夯实基础。公司与温州大学乐清工业研究院共建继电器短路冲击实验室,可以实现继电器产品短路冲击试验电流智能相位控制等技术内容,短路电流通电时间1ms-150ms可调,精度达到0.1ms,最大试验电流达20KA,可以实现磁保持继电器等产品的大电流短路冲击试验的服务能力。

  研发实力方面,公司致力于构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研发布局和多层级研发体系,始终将创新置于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经过多年的深耕积累,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95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沉淀了实用的专用技术和高效的生产工艺,已建立起一支90多名研发人员的技术攻坚团队,具备了将客户需求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应用产品的研发能力。

  5)精细化管理引领公司的发展路径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十余年的继电器行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现已通过ISO9001、ISO14001和IATF16949三大体系认证,同时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全面启用MES、ERP和PLM管理系统,从供应商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现场管理、库存管理、质量检测到产品交付、客户使用信息反馈等全方位进行全过程的精确控制,确保公司高效运营。

  通过精细化管理,公司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高度协同,在自动化产线产能富裕时,对客户订单进行合理规划排产,充分利用部分产线的闲置产能,及时进行生产切换,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订单估计,维持安全库存量,保持整体产线的稳定;在自动化产线产能不足时,迅速组织半自动及手工生产线进行补充,保持供货的稳定性,维系了良好的客户信誉。

  6)控制件和执行件的双品类模式创新形成业务增长的新生驱动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继电器类控制件及其衍生执行件流体电磁阀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产模式中控制件和执行件并行,产品系列共生且互补。该类创新模式实现了公司业务的多元化驱动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延展出新的执行件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线的同时,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多元化发展的战略转型。

  继电器对于电流的控制原理和流体电磁阀对于流体的控制原理相通,公司具备较强的自动化设备设计生产能力,可以在底层制造逻辑相通的产品领域迅速构建产线并完成满足工艺标准要求的调试运行,在短期内实现量产。同时,两者在材料、结构、客户群体等多方面存在重叠,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在控制件领域的生产制造优势和客户资源积累,从而迅速切入流体电磁阀产品领域。

  7)销售模式创新

  公司设置销售工程师岗位,主要工作包括:①为重点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②参与客户前期产品研发交流,提供全过程服务;③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判断产品未来市场发展方向,提前进行研发设计布局。同时在渠道建设方面:①针对客户,划分细分市场,开拓各细分市场小巨人;②针对产品,划分细分市场,例如微波炉、压力锅、空气炸锅等,针对性开发耐高温高湿、低功耗、小体积的产品,抢占市场份额。

  8)客户二次开发能力

  公司通过通用产品型号进行大规模推广,积累市场知名度形成品牌形象,掌握充足的行业知名客户资源,通过通用产品销售,成功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后续进一步推广流体电磁阀、磁保持继电器等新型产品型号。例如:①公司通过通用继电器等常规产品进入美的集团、松下集团等知名客户供应商体系。同时,利用现有资源开发新产品,流体电磁阀产品目前也已经进入试样阶段;②下游行业大多都在进行多领域布局,美硕科技利用自身客户资源,2021年开始大力推广磁保持继电器产品。

  综上,发行人在优质客户合作与二次开发、智能化生产技术、新产品研发、精细化管理、多元化业务模式和销售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重视成熟产品的不断优化升级和新产品、新领域的开发拓展,并且凭借较为强劲的研发能力、规模化的生产能力、良好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定价具有合理性。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0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541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74.90%,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599,49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4.3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019.81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5,6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7.4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7,320.0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1,8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37.40元/股,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67,32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917.0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0,402.9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23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美硕科技”,股票代码为“30129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行业分类相关规定,美硕科技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00万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9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8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8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9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7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7.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0.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上、网下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15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T日)9:30-15:00。

  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7.4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3年6月19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1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3年6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6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3年6月19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3年6月19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6月19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6月21日(T+4日)刊登的《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6月1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3年6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3年6月1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6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下转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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