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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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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计算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调整本基金管理费率计算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本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作相应调整。

  根据基金合同及本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本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2023年2月17日(含该日)至2024年2月8日(含该日))适用调整后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修改如下:

  ■

  其中,R为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详见下文)。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

  其中,

  ■

  (2)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若N=1,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每个开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对非业绩考核周期的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即在除了开放期第一日之外的每个开放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365×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实际天数

  其中,

  H为在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未扣除管理费)

  m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适用的基金管理费率”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

  其中,

  ■

  (2)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若N=1,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每个开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对非业绩考核周期的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即在除了开放期第一日之外的每个开放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365×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实际天数

  其中,

  H为在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未扣除管理费)

  m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适用的基金管理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在每个开放期第一日根据每个业绩考核周期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支付,因此本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按2023年6月15日调整后规则执行,具体管理费率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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